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聶雲臺說:


「再說一個實例,就是上海『哈同花園』的主人(註1),近日報紙上常有譏諷的評論,說他們生平對於慈善事業不肯多多幫助,並說他的遺產有八億銀元。試想八億銀元照年息二厘計算,一年也有一千六百萬元,如果他們肯把尾數拿來救濟貧民,以一個貧民一年的糧食三百六十元計算,六百萬元就可以救濟一萬六千多人,而上海一年死在路邊的窮人差不多就是這個數字。」

「一年花個幾百萬銀元,可以養活幾萬人,幾百萬元只是這些有錢人的九牛一毛,他們還有剩餘上千萬的利息可以拿來儲蓄。如果真是這樣,一方面自己得到美譽,一方面也做了救人的大功德,每年仍然增加了幾千萬的積蓄。這樣的算盤,實在是太划算了!」

「然而他們卻沒有智慧的眼光,許多有錢人把金錢任意揮霍,或是一滴不漏,全部都收到自己的銀行摺子上。他們完全沒有想到這肉身是會死亡的,結果財產全部歸了他人,幾萬萬的財產,一旦變成了空花,只是帶了一身的罪業去見閻王,而且在社會上又沒留下好的口碑,實在是不值得啊!」

「一般富人的心理,就是要誇耀我擁有的東西勝過別人,但唯有道德名譽是用錢買不到的,這些富人無可奈何,只好在衣服、珍寶、房屋、器具上爭豪鬥勝。驕奢兩個字是相連的,驕就是擺架子,奢就是鬧闊氣,在上海最容易看見富人驕奢,就是出殯的時候,一日之間花費個一、二十萬銀元,還以為是榮耀,但是要請他們出幾千元幫助賑災,就不太容易了。」

「《大學》裡說:『仁者以財發身,不仁者以身發財』。從歷史的事實,社會的經驗來看,真心利人,全不顧己,不留錢給子孫的人,子孫反而會發達。我舉幾個例子來說,例如宋朝的範文正公,也就是范仲淹,他作窮秀才的時候,心中就念著要救濟眾人,後來他做到了宰相,退休以後把自己的收入拿出來購買義田,設立了『范氏義莊』(註2),用田地的收入照顧蘇州范氏族人。又有風水先生說他在蘇州的住宅風水極好,後代會出貴人。范仲淹心想,這塊地既然會讓人發達,不如就辦一個學堂,讓學生在這裡受教育,將來有許多人都能發達顯貴,就更好了,所以他就把這塊地捐出來,設立了蘇州府學(註3)。」

「范仲淹一心想要利益群眾,不願只有自己一家得到好處,結果他的四個兒子都道德高尚,也都很有成就,而且還繼承父親的作法,捨財救人。所以直到現在蘇州還有許多范氏族人,也時常出現優秀人才。世人若是想替子孫後人打算,想讓子孫有飯吃,就請按照范仲淹的存心行事,才是最好的方法。」

「另一個例子是清代的林則徐,他是禁煙燒鴉片的英雄。當時廣東賣鴉片的人像姓伍、姓潘的都發大財,林則徐如果要發財是很容易的。但是林則徐認為鴉片貽害人民,所以他用激烈手段毀禁鴉片,英國人因而發動戰爭。林則徐死後也是沒什麼積蓄,但是他的子孫數代都是書香不斷,不斷的有人中了舉人、進士。幾年前過世的最高法院院長林翔(註4),也是林則徐的後代,而且道德非常崇高。所以林則徐也是一個不肯發財,而子孫反而發達的證據。」

「對於財富,如何才是有智慧的做法?請細細玩味老子《道德經》裡的話,一是說:『聖人不積,既以為人,己愈有;既已與人,己愈多。』就是愈為人設想,愈幫助人,反而自己收穫得愈多。另一段說: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;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』『雄』者,譬如有錢有勢者,是很多人都追求的,可是有智慧的人就反過來,要避免這樣渲赫的氣焰,極力向平淡卑下的方面去做。『為天下溪』是指眾人反而信服他的意思。『知其白』是譬如當大官、享大名,體面榮華,人人羨慕,但是有知慧的人,卻反過來要避免體面和榮華,極力的要韜光養晦,退讓謙虛。這些見解都與世俗之見相反,許多人聽不進去,當然也會有不少具慧眼的人,是會讚許的。」

 

註1,「哈同花園」是當時上海最大的私人花園,佔地三百畝,耗資七十萬銀元。主人是猶太人哈同(S. A. Hardoon),哈同在孟買成長,於1873年到上海,先擔任洋行的收租員,其後在房地產業展現長才,據說當時南京路(有永安百貨)的土地超過40%歸他所有。哈同夫婦沒有生子,領養了20名中外孤兒為養子女,1931年哈同死,1941年哈同的太太也死,其養子女與親戚為爭奪遺產而大打官司,成為當時著名的『哈同遺產案』。可參考網路維基百科。

註2,皇佑二年(1050),范仲淹在蘇州購地一千多畝建立義莊,每年供給族人糧食、衣料,補助婚姻、喪葬、科舉費用,借助義莊房屋和貸款等七項。北宋末年義莊因戰爭而破壞,南宋時後人加以恢復。以後田畝時有增加,如明末范允臨捐田一百畝,清代范瑤捐一千畝,到宣統時有田計5300畝。而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,土地收歸國有,范氏義莊終畫上句點,但一個以宗族為主的慈善事業能延續近九百年,實在令人驚異與欽佩。范氏後人也有於清初移居臺灣,著名者如前新竹縣長范振宗即是。

註3,范仲淹於1035年擔任蘇州知府,隨即建立府學,並延請學者胡瑗主持,錢穆就說:「他們一個是北宋政治上的模範宰相,一個是學校裡的模範教師,北宋的學術和政治,在此後起了絕大的波瀾」。很特別的是這塊校地從此以後一直作為學校用地,直到今天仍然設有「江蘇省蘇州中學」,該校網頁中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文字:「儘管江蘇省蘇州中學的佔地面積已無法與當年相比,但歷經千年,辦學歷史未斷,校址始終未變,格局基本保存,這在中外教育史上都是罕見的!」

註4,林翔(1881~1935),林則徐的曾孫,日本明治大學法學博士。在東京加入同盟會。民國7年任孫中山大元帥府廣東高等檢察廳檢察長,後歷任軍政府總檢察廳檢察長、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等。16年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。17年任最高法院院長。22年任考試院銓敘部部長,後卒於任上。國民政府主席林森下令公葬優恤。林翔篤奉佛教,極力宣導禁煙戒毒,刊行林則徐《禁煙奏稿》、《信及錄》等行世。網路百度百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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