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云:「爾所殺害,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,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」

地藏菩薩本願經第七品中,地藏菩薩告訴我們:人死之日, 絕對不可以殺畜生拜祭鬼神,這種是對於死人,沒有絲毫利益,只會替死人結下罪緣。

竹簾隨筆,記有一則「殺生冥累」的故事:「浙江錢塘地方有一位姓金的人。死後他的靈魂附身在一個孩童身上說話,告訴他家人,由於生前修善不夠,沒能往生極樂世界,現在位於陰界,也很自由快樂。有一天他又附身孩童,責罵妻子,不該為修墳墓的事殺雞造惡業,使他受連累,現在閻王派了一位鬼吏監視他跟隨他,使他不像以前那麼自由。妻子問他媳婦懷孕生產的事,答說:「會生男孩,母子平安。下一胎仍生男,但母子都會死去。』許多人都在場聽到這句話,記了下來,日後果然全應驗。

我們可以試想,近代電影劇情主題常有以殺害活人去祭拜天神,而上演一段驚險過程,看到這種劇情會覺得這是不講理的古老文化儀式,覺得荒誕莫名。

但現代人何不亦是如此?動物一樣都是生命,有靈性有感覺,跟人類一樣無有分別。上天有好生之德,若少有殺戮,必感上天護佑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心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